开始为之着迷。从《漫长的告白》到《一滴烈酒》,我在经典中穿梭,体验着这些侦探们的点点滴滴。 随着年龄的增加,我渐渐忘记曾经的经典,但我还是坚持着在床头放一杯白兰地,尽管我从没喝过。 和以前相比,我变得“柔软”一些,主要是指那只打字的手。也许是好事,也许是坏事。 有人问:为什么酒是辣的? 我不知道为什么,也许没有为什么,酒就是辣的,没打算给人喝出可乐的感觉。 我喜欢烈酒,喜欢舌尖上那种刺痛感,我知道酒和可乐不一样,也不会一样,不必一样。这就像阅读和创作的魅力,阅读是读者在心中再一次创作的过程,也许你们创作得更好。我不知道我的创作和你们的有多大差别,但我的《马耳他黑鹰》和你们的《马耳他黑鹰》不同,和已故的达希尔·哈米特的《马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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